泰国预包装食品进口报关流程 --------食品进口清关代理公司 ------泓邑进口食品代理公司---------- 一、企业报检要求: 在报检时,货主或其代理人需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提供: (一)《入境货物报检单》; (二)贸易合同、装箱单、提单和货运发票(复印件); (三)产地证明、卫生评价资料(原件); (四)对于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食用性动植物产品, 应具备《*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和生产国(地区)官方机构*卫生证明(原件); (五)在进口预包装食品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满足下述报检要求: 1.货主或其代理人已经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新版《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证书正面底色为绿色)的,可凭证书原件报检,同时复印件。 2.货主或其代理人已经在北京检验检疫局进行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并获得备案编号的,可凭标签备案号报检(备案业务详情见*四条)。 3.货主或其代理人无国家质检总局新版《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或未在北京检验检疫局进行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的,在报检时,除应按报检规定提供报检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与标签检验有关的资料:中文标签样张,样张翻译件以及按要求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文件,接受检验检疫。其中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等相关国家标准要求由企业自行制作。 (六)为控制疫病疫情或执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强制性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可临时要求报检人在申报进口食品时提供其他材料。 进口部进口顾问:何先生 ---------广东食品进口清关代理公司 ------泓邑进口食品代理公司---------- 台海网3月21日讯 据闽南日报报道 日前,漳州市漳浦县出台试行预包装食品销售“证照联办”改革实施方案,在全市率先推行食品销售“证照联办”审批改革。 今后,当地符合开展预包装食品销售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均可向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提出“证照联办”业务申请。其将申请人依次向市管局 、 窗口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一窗出件、**结办”的“证照联办”流程。综合窗口受理后,将 申请材料直接通过内部流转的方式推送给窗口 、 工作人员进行同步审批,并负责向申请人一次性发放《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该项改革后,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证照联办”的全部审批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将 时间由法定的15个工作日压缩至即办,将 时间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